为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鼓励支撑在校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开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现面向全校开展2013年澳门威利斯人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活动主题
科研融会创新 创业引领未来
二、申报条件
1.澳门威利斯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本科生均可以专业研究方向或重点擅长领域为背景进行立项申报。
2.创新创业立项申报者应根据项目成员职能的不同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成员限定为2-6名。
3.创新创业项目须有一名引导教师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运行引导。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推荐创新创业项目以在校生实践成果和创新创业为契合点,深入发掘一批具有较强实际操作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项目要求应该是针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经营服务等领域。具体来源有:
1.申报立项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引用其产品(此种情况下,申报立项团队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
3.经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等。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人提交《澳门威利斯人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澳门威利斯人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5000字以内)的纸质文档和电子版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统一装订成册,一式10份,经学院审核,于4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烁,联系电话:62202348。
五、评审程序
研究生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立项答辩两个阶段进行。
1.书面评审阶段:
各申报团队在对所申报项目的学术范畴进行充分论述的基础上,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项目行业竞争力分析,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计划书。评审专家组根据《澳门威利斯人创新创业立项评审细则》主要审查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申报者的研究能力等,最终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
2.立项答辩阶段:
进入答辩阶段的各项目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参加评审专家组的书面评审、答辩。
(1)每个项目限时答辩25分钟,分为项目陈述和自由问答两个阶段,项目陈述阶段不超过15分钟,自由问答阶段不超过10分钟,每场答辩结束安排4分钟答辩评委评审时间。由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评审细则评分,并综合分数确定评审情况。
(2)答辩阶段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的平均成绩为该项目的最终评审成绩。
六、经费资助及项目管理
1.本次拟立项10项: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1) 项目启动:学校对评审出的优秀项目先拨付50%的资助金额;
(2) 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进展报告》,研究生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项目拨付剩余50%资助金额;
(3) 项目完成:项目按期完成填写《结题报告》。研究生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中心组织验收、备案。
2.学校将为优秀的项目提供进一步的引导和创业支撑,并通过宣传、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促进成果转化。
研究生院
毕业生就业引导中心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