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春节相继来临,为做好假期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如下防火安全工作事项,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各单位应在假前召开有关会议布置假期的防火工作,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假期值班值宿制度是否健全,人员安排是否到位,务必做到室内离人先检查、后断电,防止火灾事故的意外发生。
二、各单位应在假前做一次彻底的自检自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各实验室和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处等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危害的发生。
三、各单位应在假前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明确防火管理责任、严格实行学校防火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办公场所、宿舍等部位使用各种电热器具,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全员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假期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四、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同时,加强假期留人宿舍的防火工作,坚决避免留宿老师或学生使用违章电器。
五、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值班的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迅速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六、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对以上物品的管理,由专人看管,并明确安全管理制度。
七、寒假期间严格实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八、寒假期间禁止单位或个人在校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险火情。
九、遇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状况,请及时拨打安全保卫部校园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 蒲河校区:62602110
最后,预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假期!
安全保卫部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