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辽大校发〔2008〕68号文件《澳门威利斯人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的精神,计财处将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年终清理,请有借款的部门抓紧时间到计财处销账。用于销账票据的用途应与借款用途相符,如不相符,请借款部门出具说明并加盖部门的公章和经费审批章。
为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在11月20日前将10月31日前借款销账完毕,否则从11月21日起将暂停该部门日常经费报销。11月1日后的借款也请在12月20日前销账。如有极特殊情况年底前不能销账,请出具情况说明,写明具体原因,加盖部门公章、由经费审批人签字并盖章。希翼各部门积极支撑计财处的工作,确保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
截止到2012年11月5日,以下部门有超出借款期限尚未及时销账的借款:
本山院、成教院、发展规划处、法学院、佛学中心、校工会、广播影视院、国关院、国交处、国资处、汉语院、后勤处、化学院、环境院、教务处、计算中心、监察处、金融中心、经院、科技处、离退处、历史院、马克思学院、蒲河校区办、轻产院、人事处、日研所、社科处、生命院、司法鉴定中心、体育部、图书馆、团委、外语院、文学院、物理院、稀散所、校办、心理中心、新华院、信息院、宣传部、学生处、亚澳院、药学院、招标办、哲管院、转型中心、组织部。
提醒有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借款的老师,您的借款也影响您所在部门的经费使用,请抓紧销账。
借款明细可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领取,也可通过网络传递,不明事宜,请来人或电话咨询。会计核算科电话62202265;专项资金管理科电话86864536.
澳门威利斯人计财处
2012年11月5日